男女之間除了薪資的差距之外,在職務的分佈上,差異也極大。紐約地區最近有一個研究發現,女性在中級的管理職位占37%,高階管理職位還有28%,到了執行主管級的職位,女性才占14%。女性擔任大企業的老闆就更少了。美國前500大的公司只有15位女性總裁(CEO); 德國重要的大企業只有一位女性總裁; 法國(CAC 40)連一位也沒有; 英國稍好,前一百大企業(FTS 100)有五位。歐洲議會的決議案,勢必帶給歐洲企業界一場性別大革命,也會扭轉歐洲企業界一向充斥陽剛之氣的文化。
一、女性勞動品質早己迎頭趕上男性
也許很多人會問,女性是不是因為教育不及男性之故,才會產生薪資和職位不如男性?但是,在很多國家研究的結果,即使男女教育程度和工作經驗一樣,男女薪資仍有一到二成的差距,無法合理解釋。事實上,目前女性教育的成就,在歐美和台灣都有超過男性的趨勢。以美國為例,美國最近畢業的碩士泰半以上是女性,法律研究所畢業生(JD)甚至三分之二是女性。在藍籌股的大公司方面,新進人員之中,女性超過一半。但是卡內基大學也發現它的畢業生,在起薪方面,男性就高於女性7.6%,而且男性比較敢於要求加薪和升職,平均次數是女性的4倍之多。這到底是男性在職場的企圖心比較強,還是歧視造成女性比較不敢要求加薪和升職?
二、女性選擇工作和教育,必需考慮家庭角色
女性因為家庭角色和小孩養育的因素,在職業和工作選擇上就與男性不同,連帶職前的教育的選擇會跟著不同。例如美國工科的女性學生才占18%,文科和法科幾乎是女性的天下;台灣也有相似的情況。在家務的貢獻上,女性在任何文化裡,都比男性投入更多的時間。在義大利女性每天平均花了5.2小時在家務上,義大利男人才花2.3小時在家務上;瑞典男人則每天花2.3小時,瑞典女人每天花了3.4小時,比起義大利公平多了。台灣的男人相信應該不會好過義大利。
由於家庭角色和小孩的養育的原因,美國的研究發現,有一成的美國女性因此退出職場;也有高達三分之二的女性因而改變工作,轉到兼職或彈性工時的工作。一旦女性退出專業度高的職場,再來就困難重重了!所以,女性要跟男生競爭,就必需維持連繼不斷的職業生涯。不少研究也證實,一向未曾結婚的職業婦女,在薪資上就與男性同僚差不多。這種要犧牲婚姻、甚至家庭,才能成就自己的職業生涯而言,代價未免太高,也太殘忍了!要改善這些現象,只有靠一些外來的強制規定和協助性的福利措施,減輕女性在家務上的負擔,男女在薪資和職位上的平等才可能達成。只靠禁止性別歧視的法令,很難改善女性在職場上的不利地位。
三、歐盟正在努力改善女性職場的地位
北歐國家保障婦女工作權益的政策,就是根據前述的邏輯來立法,才能減少家務和小孩對女性外出工作的牽拖。除了政府補助的育嬰和托兒機構之外,工時短、假期多和父母享有長期的育嬰假,也都有利於女性兼顧職場和家庭角色的平衡。由於北歐模式的影響,德國於2006年規定父母可以享有14個月由政府付薪的育嬰假;2008年更立法通過提供一年完全免費的育嬰福利;目前正在推動挪威式保障女性董事至少佔4成的立法。法國也跟隨北歐的政策,提供政府補助的育嬰和托兒機構,減少婦女在工作和家庭上的多重壓力。台灣婦女若比較歐洲國家和台灣政府的福利措施,一定會羡慕極了!台灣的女性只有拼命考試,擠進固定上下班、假期又多的公教職位,才能勉強平衡工作、和家務以及照顧小孩的多重任務;否則女性一旦結婚,有小孩之後,除了少數『女強人』之外,就大多定要退出職場。
(本篇資料取自經濟學人週刊及其它相關報導,再依據筆者之觀察或想法,以及台灣現狀撰述而成)
(本篇資料取自經濟學人週刊及其它相關報導,再依據筆者之觀察或想法,以及台灣現狀撰述而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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